吴兴区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正式发布!
| 招商动态 |2016-03-31
家长朋友们看过来!吴兴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政策正式出炉!先来看看中心城区小学招生相关内容。具体以"吴兴教育在线"网站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2016年湖州中心城区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87个教学班。
招生对象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新生"),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经区教育局批准。
2.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中心城区小学具体入学对象如下:
(1)属中心城区户籍:即户籍入户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康山等七个街道内或户籍入户在仁皇山、滨湖、环渚等三个街道城市社区内并居住稳定的新生。
(2)非中心城区户籍: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有特殊情况需进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新生,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必须持有中心城区房产(指住宅房产,其它房产不予认定,同时其父、母、新生按份共有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方可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提出借读申请,并愿意服从统筹安排,否则不予受理。
(3)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的适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4)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就学,按《吴兴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居民随迁子女就学实施方案》执行。
(5)其它
①仁皇山、滨湖、环渚、龙溪等四个街道涉及土地征用的适龄新生依据拆迁相关规定执行。
②道场乡原本地户籍新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16年6月4日至5日。
2.登记须知
根据新生户籍和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房产等情况的不同,按不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即:
一是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房产信息完全在同一处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
二是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完全同在一处的(新生父母必须无中心城区房产)。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户口簿及新生出生证;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
③父母无中心城区房产证明(凭市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下同)。
(2)属"户房分离"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户籍与房产信息不在同一处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下同);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相关证件,同时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无中心城区房产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的户口簿;
②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地证明(如租赁协议)。
(4)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即新生属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房产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若户籍信息不在一同处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③吴兴区非中心城区户籍新生进城就学借读申请表。
(5)属"相关政策性安置"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如新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与学历证明、投资者注册企业法人证书等);
②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
3.登记办法及地点
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将在中心城区各小学和招生办分别设立新生预报名登记点,由监护人根据新生所属情况持相关材料到对应的登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1)属"户房一致"、"户房分离"的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的依据)。
(2)属"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相关政策性安置"等的新生,均到区招生办(建设路134号,吴兴实验中学内,: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施教区划分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要求,2016年中心城区各小学施教区域将依据"大稳定,小调整"、"既考虑相对就近,又兼顾生源平衡"的原则,在新生预登记报名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按照户籍与房产实际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将与新生名单同时公布。
划拨办法
新生划拨严格遵循"户房一致"确保优先、其它情况统筹平衡的原则进行。即: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将在新生预登记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招生办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直接划入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2.属"户房分离"的新生,将根据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生源划拨情况统筹考虑安排。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将根据各校生源划拨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4.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将根据房产所在施教区域内学校生源划拨情况统筹考虑安排。在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对符合"相关政策性安置"的新生,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报到注册
1.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5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
2.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于7月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